伤残鉴定结果不合理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申请鉴定,一般需要在接到鉴定意见后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伤残鉴定是长久有效的,但是当事人针对鉴定结论进行仲裁或者诉讼有时间限制。
伤残鉴定结果不合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具体规定见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瑞律提醒您,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伤者一方为了得到更多的赔偿金,有串通鉴定人作出伪造的伤残鉴定的可能性,夸大伤者的功能障碍程度是作伪造伤残鉴定最常见的方式,对此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按妨碍民事诉讼对当事人拘留罚款,判决不采纳虚假证据,严重的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当事人,如果认为对方伤残鉴定有伪造的可能性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双方共同选择另外的鉴定机构重新出具鉴定意见。
伤残鉴定结论书长期有效,但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时间有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