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可以撤销,立案之后撤案条件包括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件,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经过特赦免除刑罚的案件。
立案后可以撤销,立案之后撤案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般是马上立案,马上立案有困难的,在收取材料以后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法院接到起诉书,必须当场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立案受理。对于不能决定是否可以立案的,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在7天、15天或者30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瑞律提醒您,对于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起诉立案开庭需要的材料有: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