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遗产继承房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过户:
1.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4.交纳相应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