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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的审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依据

瑞律网整理发布 90°c 2023-05-22
导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的审理流程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的审理流程:刑事附带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部分审结后开始审理,首先由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然后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再由双方当事人举证、分别发表质证意见,双方发表辩论意见关于更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的审理流程是什么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的审理流程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的审理流程:刑事附带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部分审结后开始审理,首先由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然后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再由双方当事人举证、分别发表质证意见,双方发表辩论意见,然后法院组织调解,当事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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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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