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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法条是什么 法律依据

瑞律网整理发布 48°c 2023-05-22
导读: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法条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法条是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采取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其所在地内指定地点讯问。在案发现场的,可以口头传唤。时间为十二个小时到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法条是什么的法律关于更多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法条是什么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法条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法条是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采取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其所在地内指定地点讯问。在案发现场的,可以口头传唤。时间为十二个小时到二十四小时。

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法条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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