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依据

瑞律网整理发布 50°c 2023-05-22
导读: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法律依据有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等。不应当拘留时应立即释放,不应当逮捕的须立即释放,经审查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予以释放,不能在期限内审结的应释放,采取强制措施届满的应当释放。刑事诉讼法关于更多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法律依据有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等。不应当拘留时应立即释放,不应当逮捕的须立即释放,经审查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予以释放,不能在期限内审结的应释放,采取强制措施届满的应当释放。

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