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依据
瑞律网整理发布
70°c
2023-05-22
导读: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情形有:该案审判人员、检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为本案当事人或近亲属的;审判人员等的近亲属或者审判人本人与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侦查或者检察人员曾参与过案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情形有哪关于更多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情形有:该案审判人员、检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为本案当事人或近亲属的;审判人员等的近亲属或者审判人本人与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侦查或者检察人员曾参与过案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