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官司要四十五日结案。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自受案之日起最长六十天要结案。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纠纷仲裁不一定需要请律师,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劳动仲裁要请律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请法律援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择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瑞律提醒您,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对于争议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清楚的是可以不需要律师。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原告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明。
3.证明双方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等。
4.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5.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