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直系亲属需交以下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累进计费率;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办理房屋赠与需要以下材料: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的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
瑞律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注意赠与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以及年龄;
2.注意房屋的详细信息:包括房屋的四至界邻,以及房屋权证号;
3.注意赠与双方的需求:尤其是父母赠与子女的,需要写明乙方在接受赠与后,必须尽职尽责赡养甲方,直到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