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一般一周就可以办理好,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2.办理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和未再婚证明。
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瑞律提醒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继承房产过户主要包括以下费用:登记费,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的,不需要交纳营业税、个税和契税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