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申请的专利都是有保护期的,而这个保护期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期限,你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众领域,无偿贡献给社会。
《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这一条才是专利法的保护,从其用词上我们看出,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申请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终止日期在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那么我们最后总结一下,专利的保护期限首先是短于专利期限的规定,起始日是专利的申请之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权人,但最长时间至专利期限终止日。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局作出专利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符合规定的放弃专利权声明被批准后,专利局将有关事项在专利登记簿上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该声明自登记、公告后生效。
专利的保护期是固定的,专利续期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限于指定期限。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请求延长的期限以月计算,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对同一通知或者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
专利申请保护期限可以延长吗?我国的专利基本上讲没有续期,专利的保护日期不能延长专利保护期限到期后,等于该专利已经公开成为公众社会都可以使用的专利,将专利贡献给整个社会。专利作为一种核心的竞争力,对企业发展或个人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但自申请专利起,有关十年二十年的保护已经非常不错,只要我们在这段时间内,最大可能的发挥专利的使用价值,就已收获良多了。所以总的来说,专利续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要。
以上便是由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的内容。发明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实用新型跟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都为十年。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在线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