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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年,离婚时可以找对方要分居期间的抚养费!

律师文集 婚姻家庭 251°c 2022-12-16
现实生活中常有一方离家出走,对配偶以及子女不闻不问多年后起诉离婚的情形,针对这种情形下配偶是否可以找对方要婚内的抚养费,是当事人常来咨询的一个问题。现行《民法典》以及

现实生活中常有一方离家出走,对配偶以及子女不闻不问多年后起诉离婚的情形,针对这种情形下配偶是否可以找对方要婚内的抚养费,是当事人常来咨询的一个问题。现行《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对这种情形下配偶是否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婚内抚养费做出具体规定,所以相关裁判权利交到了法官手中,结合秦嘉泽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的经验,法官在一般情形下可以判决相关婚内抚养费。本文就以最高法编纂的《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一书中收录的(2020)桂0924民初1252号案例就此进行介绍。

本案发生在广西稍偏远地区,原告吴女士与被告何先生2004年1月经人介绍认识,2004年2月1日登记结婚,2005年4月生下女儿大何,2007年生下儿子小何。2014年、2015年吴女士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最终法院都没有判双方离婚,2015年后何先生外出打工,期间一直未回家。2020年吴女士再次起诉离婚,要求离婚并要求何先生支付婚内抚养费以及直至两个孩子18岁的抚养费16.8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何先生支付婚内抚养费3万元,以及日后直至孩子成年之日每月抚养费800元。

从本文案例可以看出,针对婚内分居状态下对方不支付任何抚养费,抚养孩子一方有两种救济方式:单独起诉抚养费以及起诉离婚同时要求支付已支付抚养费,下文详细说两种方式的区别。

区别一,诉讼主体不同。单独起诉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看出,这一诉讼的主体是子女本身,而不是配偶。而离婚时起诉婚内抚养费的主体是夫妻双方。

区别二,所得利益不同。单独起诉抚养费要求的是对方支付婚内继续分居状况下,要支付的抚养费,针对的是未来每个月的抚养费,而离婚起诉抚养费,要求的是对方支付婚内已经发生的抚养费。

区别三,抚养费计算标准不同。单独起诉抚养费参照的标准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而离婚起诉抚养费,具体标准是婚内单独抚养孩子一方实际支付抚养费的一半,当然,这个数额也要在合理范围内并且对方能一次性负担,在上述案例中,吴女士没有详细的婚内抚养费清单、收据等,而且16.8万元也远远超出了男方的支付能力范围,所以法院按照当地生活水平综合判了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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