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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律师文集 567°c 2022-11-23
能否退定金的三种情况包括交了定金但是合同未订立,不适用定金罚则,一方擅自改变认购书的内容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一、能否退定金

能否退定金的三种情况包括交了定金但是合同未订立,不适用定金罚则,一方擅自改变认购书的内容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一、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二、购房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购房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2.未交付定金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而未交付订金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3.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一般是百分之多少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瑞律提醒您,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能否退定金的三种情况包括交了定金但是合同未订立,不适用定金罚则,一方擅自改变认购书的内容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一、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二、购房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购房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2.未交付定金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而未交付订金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3.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一般是百分之多少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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