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律师提供辩护。那么什么是律师?律师有哪些业务范围?聘请律师前需要做哪些准备?聘请律师有哪些注意事项?接下来由本律师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二、律师有哪些业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三、聘请律师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请律师帮助打官司之前,当事人要做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1、将自己所有的有关案情材料整理出来,使律师能够逐步了解案情;
2、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还必须向律师如实陈述案情,不得隐瞒、夸大或缩小,既要如实讲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实陈述自己不利的一面,这样就可以使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辩护或者代理。
3、对于自己不便查找的有关证人或其他证据材料,可以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律师,由律师帮助调查和取证。
4、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同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不应提出一些无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对于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当事人,律师有权拒绝接受聘请。
四、聘请律师有哪些注意事项?
1、及时聘请
遇到法律问题应及时聘请律师。
一方面,律师会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
另一方面,律师可帮助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些当事人存有侥幸心理,不愿请律师,待到事态不可挽回时,再请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者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律师已无能为力。
2、审查资格
律师应持有由省、直辖市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
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应有省、直辖市司法厅(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3、了解律师
首先,了解律师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1、了解律师的业务能力。
在与律师的面谈过程中,如果该律师能详细了解案情,分析出案情的关键所在及潜在问题,指出解决问题的粗略方案,这样的律师就可以考虑聘用;
2、了解律师的职业道德。
负责、敬业的律师,通常会仔细询问、了解案情,也会认真向委托人解释有关签订聘用律师合同的注意事项情、收费状况、权利义务,并给当事人充分的时间考虑和选择。
其次,了解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情况。
律师是在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一个运转有序、管理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聘请律师应该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律师所在执业机构的情况。如果不能亲自前往了解的,也可以委托亲朋戚友帮助了解。
再者,在律师与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二者中,委托人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律师即案件的具体承办人的情况,对承办律师的选择才是最重要的。因此,委托人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指派自己指定的律师代理自己打官司。
4、怀疑承诺
一是要注意不要聘请拍胸脯的“三包”律师。打官司本身就是风险极大的活动,没有绝对的胜败。
二是要注意不要聘请“关系”律师,法官大都为人正派,不会因为“关系”或小小油水就不顾饭碗跟你冒风险的。
5、签订协议
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
6、慎重付款
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不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活动费用更是大方,往往倾其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才如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
五、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