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诉他人支付拆迁补偿款的前提是什么?
张静律师解答:前提是被告已经领取了拆迁补偿
叶某要求杜某赔偿损失500000元。对此本院认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叶某以与杜某签订的《个人土地承包书》为依据要求杜某赔偿损失,应当以杜某获得相应的补偿费为前提。根据本案一审证据显示,广州市花都区花某镇人民政府并非与杜某签订补偿协议,叶某也没有证据证明杜某已经获得了相应补偿,故叶某要求享有补偿款的二分之一或者要求赔偿损失依据不足。判决驳回叶某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