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离婚调解书被告能反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5条,民事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即生效,因此,原则上来说,民事调解书自签订确认时就已经生效,不可以反悔,除非当事人可以证明存在非自愿签订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法院离婚调解书不能反悔,不存在反悔期限,同时不管原告被告都不能反悔。
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在离婚调解书签字之前,当事人完全有权予以反悔。因为这个时候,离婚调解书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三、离婚调解书生效后能否反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在离婚调解书签字之前,当事人完全有权予以反悔。因为这个时候,离婚调解书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离婚调解书生效以后,也就是夫妻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以后,那么一般来说,离婚调解书就不可以反悔了。因为,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与法院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您能证明调解违背了您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难度很大,最多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