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了能反悔吗?(二)
第一,协议离婚后如果是对既定财产分割后悔的。比如,一方以孩子上学或者是买房为理由,假离婚进行假财产分割的,事后拒绝复婚,或者是一方逼迫必须接受此种财产分配,否则不同意离婚等。
但这种情况下,必须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你可以提供假离婚协议、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只要证明你确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从离婚登记的那一天开始你还是可以主张重新分割的,一旦发现了就要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离婚的时候应当分割但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比如,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有不利于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或者是伪造债务的。这个具体情况之前讲过,大家可以去看看之前的文章。总之就是对应该进行分配的财产采取不正当手段,使你不知情或者是无法获得的。这时,你是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的,并且还可以要求对方不分或者是少分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第三,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要求重新分割的。比如,你们离婚的时候明确指出部分财产暂不处理,或者是就财产约定较为模糊的,那就相当于是没有进行约定,这也是提醒大家,财产要列明,别只写着“房屋归女方,其余归男方。”这种话语,或者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暂不分割共同财产。
上述情况,只要能证明离婚后确有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随时提起诉讼的。
所以,想反悔也有机会,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后,我不得不再说一下离婚协议的重要性了,不能随便写随便签,提前竖好栅栏总比事后在急忙找补要让人安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