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宝律师事务所(简称金宝所)系原1982年成立的国办所宝鸡县律师事务所,1999年改制后于2001年由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位于宝鸡市陈仓区东大街199号。金宝所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执业宗旨,秉持“中正、诚信、专业、合作、责任”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的商业与诉讼活动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支持。\r金宝所现有执业律师13人,实习律师6人,本所律师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业务涉及民商、刑事、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企业破产与改制、劳动保险、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领域。\r金宝所于2008年被评为宝鸡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2015年由宝鸡市司法局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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