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公民、法人其它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r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r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r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r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r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r 7、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或接受指派提供法律援助。\r 8、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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