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承租人虽然拖欠租金,但租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租金还将按月计算下去,因此哪怕租金拖欠一段时间再付,出租人仍希望维持有可能收回租金的租赁关系。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当出租人认为根据承租人的各方面情况已无必要再与其保持租赁关系时,例如承租人已不可能再支付拖欠的租金,出租人就会行使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这完全符合《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即使房地产租赁合同没有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也是如此。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地产租赁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即解除合同一方仍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
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首先,按照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客不交房租是否构成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房东是否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如何返还房屋及结算有关费用。其次,若你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约定前述问题的,则房东可依留置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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