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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83°c 2024-08-06

效力位阶:法律释义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公布日期:2007-04-22

施行日期:2007-06-01

时 效  性:有效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理解。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内容如下:

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主旨

本条是关于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退休的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如何处理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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