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八条的理解。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八条内容如下:
城市更新应当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完善更新区域内公共设施,充分整合分散的土地资源,推动成片连片更新,注重区域统筹,确保城市更新中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优先建设、同步使用,实现协调、可持续的有机更新,提升城市机能。
城市更新应当注重土地收储和整备,按照片区策划方案确定的发展定位、更新策略和产业导向的要求,加强政府土地储备,推进成片连片更新。
本条是关于城市更新中成片更新实施策略的规定。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土地中碎片化问题逐渐显现,导致土地难以高效利用。城市更新通过整合分散的碎片化土地,可以实现区域整体开发利用,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促进城市协调可持续发展。
成片更新的具体手段包括土地的收储、整备、置换、归宗等(有市场的、也有非市场的手段)。其中,政府在重点区域开展城市存量土地储备,是促进城市土地成片更新、有计划开发利用的重要手段。与市场力量相比,其优势在于,可以打破原来既有的权属边界和利益格局,计划性更强,整体整合能力更强,实施效率更高,成效更明显。成片更新有利于整体改善配套设施水平,提高配套设施建设的集约性。另外,政府可以立足于更长远的目标,集中包括行政、经济、社会在内的各方力量,更好地推进城市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