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张某某,男,1992年10月22日出生,青海省大通县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2019年6月20日入青海省康宁监狱执行刑罚。
2024-08-16 813°c
罪犯尚某某,男,1981年8月18日出生,大专文化,捕前无业,原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弥勒市。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0年6月8日被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刑期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止。2020年7月28日交付四川省攀西监狱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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