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戚某某,男,1994年2月生,初中文化,安徽省巢湖市无为县人,因犯生产假药罪被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一万元,刑期自2018年1月16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止。该犯现在安徽省蚌埠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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