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
2022-11-09 593°c
本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所有内容及图片均来自互联网公开引用资源整理后分享的,如有侵权告知后即删。
黔ICP备2021009433号 贵公网安备52011502001670号 瑞律网 Copyright © 2021 - 2024 www.ruiLaw.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