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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离婚,婚生一女,女儿的抚养权归前夫,现在小孩5岁,离婚后前夫不让我见小孩,我认为他没有尽到做一个父亲的责任,没有能力去抚养小孩,现在想变更抚养权,现在这种情况能顺利变更抚养权吗

网友 阳泉-矿区 婚姻家庭 2024-10-08 14:35:45
问题描述:变更抚养权、我与前夫离婚,婚生一女,女儿的抚养权归前夫,现在小孩5岁,离婚后前夫不让我见小孩,我从小孩的姑妈以及奶奶的口中得知,前夫现在已再娶,而且搬出去外面租房住,现在小孩完全是由奶奶带,前夫只给了上幼儿园的学费,其他杂费也一律是奶奶交的,前夫一个月基本只回一次家看望孩子,我跟前夫有联系要求,希望我可以每个月探视小孩一次,但他却用威胁的语气说他要把女儿带走让我们谁都见到小孩,现在前夫也是有很多欠债,信用卡透支已经被银行起诉了,我认为他没有尽到做一个父亲的责任,没有能力去抚养小孩,现在想变更抚养权,现在这种情况能顺利变更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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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变更抚养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变更抚养,如果协商不成且具有上述变更抚养情形,可以起诉变更抚养,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4-10-08 14: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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