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咨询内容

与某培训机构2024年6月11日签订传统医学师承服务协议,乙方个人原因提出退款,乙方已付费用不退只愿退6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网友 潍坊-昌邑市 合同纠纷 2024-09-11 16:10:40
问题描述:与某培训机构2024年6月11日签订传统医学师承服务协议,根据合同要求签订完公证书后,需要去医院所在地卫生部门进行备案,7月8日微信通知于7月11日到卫健部门进行备案, 7月11日与指导老师共同到现场备案,因指导老师资料不齐全未备案成功。后续跟踪备案事宜,培训机构反馈因为指导老师所在医院院长出差中导致无法备案,咨询卫健部门指导老师未提供新的资料。 8月15号首次和培训机构沟通退款,培训机构以合同中第四大条4小条即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跟师合同公证后,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出退款,乙方已付费用不退,和整个服务流程中最大的成本为学员前线匹配老师为由,只愿退6千。 针对以上情况是否可以起诉,培训机构所提及第四大条4小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马骅律师头像
    马骅律师已认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视为有效。当事人在合同上的签字视为对合同条款的认可,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执行。
    回复于 2024-09-11 16:12:20
  • 刘锡明律师头像
    刘锡明律师已认证
    若协议并未违反法律和强制性规定,也未违反公序良俗,是有效的,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视为对合同条款的认可,当事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
    回复于 2024-09-11 16:12:46
  • 李永良律师头像
    李永良律师已认证
    培训机构所提及的合同第四大条4小条内容,即“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跟师合同公证后,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出退款,乙方已付费用不退”,这一条款的合法性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应当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该条款在形式上并不违反合同自由原则。
    回复于 2024-09-11 16:13:12
  • 王彤律师头像
    王彤律师已认证
    师承服务协议并未违反法律和强制性规定,也未违反公序良俗,是有效的,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视为对合同条款的认可,当事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
    回复于 2024-09-11 16:13:38
  • 瑞律网法律顾问
    瑞律网法律顾问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4位律师回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