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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的利息是5%,没有借条,目前为止,已经还完本金加部分利息,现在乙方还在依据那个利息一直要钱,合理吗

网友 铜陵-郊区 债权债务 2024-09-11 15:58:27
问题描述:甲方向乙方通过两次借款,两年多了,当时口头约定的利息是5%,没有借条,目前为止,已经还完本金加部分利息,现在乙方还在依据那个利息一直要钱,合理吗。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邱禹轩律师头像
    邱禹轩律师已认证
    ‌乙方继续要求支付利息的行为不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利息是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因使用借款而向出借人支付的费用,是基于借款的使用而产生的法定孳息,依附于借款的收益。在借款本金已还清的情况下,出借人仅能主张基于借款关系按约定应支付的利息,而不能再要求所欠借款利息再计算利息。
    回复于 2024-09-11 16:00:07
  • 蒋婷律师头像
    蒋婷律师已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前提是双方必须真实、自愿地达成协议,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口头约定利息是可能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口头约定的5%利息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借款的具体情况和市场利率水平来判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如果约定的利率过高,超过法律允许的范围,则超出部分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于 2024-09-11 16: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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