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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海西州德令哈市,可以在西宁其他地方法院提起吗

网友 海西-德令哈市 债权债务 2024-08-28 15:18:17
问题描述:借款人在海西州德令哈市,可以在西宁其他地方法院提起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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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起诉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如果想去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可以主张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
    回复于 2024-08-28 15: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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