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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女方领了结婚证,要离婚,男生所要谈恋爱期间给女生花的钱,合理吗

网友 沈阳-大东区 婚姻家庭 2024-08-20 14:05:17
问题描述:男方女方领了结婚证,要离婚,男生所要谈恋爱期间给女生花的钱,合理吗?这不是属于自愿赠与吗?怎么还有归还一说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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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因此不合理,属于恋爱期间正常花费,除非是向女方的转账,且转账金额不具有特殊意义,否则的话,不具有返还条件,系赠与。
    回复于 2024-08-20 14: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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