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晶律师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予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根据上述规定,如认为对方存在侵权过错,侵害您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您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侵权责任。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4-07-15 13: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