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咨询内容

就是我在在私人借款借了900元,到手600元,然后每天的利息56元,超过每天12点利息就是72.8元,因为当时需要周转,但是后面利息太高还不起逾期了26天,现在的利息达到了1800了,加上本金已经27

网友 安顺-西秀区 债权债务 2024-07-11 12:12:28
问题描述:就是我在在私人借款借了900元,到手600元,然后每天的利息56元,超过每天12点利息就是72.8元,因为当时需要周转,但是后面利息太高还不起逾期了26天,现在的利息达到了1800了,加上本金已经27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际韧律师头像
    际韧律师已认证
    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根据法律规定,你咨询的问题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从本金中扣除利息,违反法律规定,视为本金是600元,按照此本金计算利息。其二是利息高于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规定,不能全部得到支持,只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可以合法得到支持。
    回复于 2024-07-11 12:14:08
  • 瑞律网法律顾问
    瑞律网法律顾问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