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滨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主张进行赔偿。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班主任老师和家长反映情况,协调解决。
回复于 2024-05-30 15: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