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智律师
结合您的陈述您已经离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您离职时一次性向您支付全部工资,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构成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监察单位的电话是12333,如果遇到有劳动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33进行举报,投诉。根据《法律援助法》规定劳动者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劳动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会为您指派免费律师帮助您诉讼维权拿回您应得的工资报酬的。
回复于 2024-03-14 1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