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1.工程设计:如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机械设计、给排水设计等;
2.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
3.工程监理:监督和检查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
4.工程勘察:如土地勘察、地质勘察、水文勘察、地形测量、工程测量等;
5.工程咨询: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估;
6.工程设备供应: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材、管道电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