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注册设立要有法定代表人,但是不少人实际出资设立公司,却邀请别人挂名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并签订挂名协议。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签订的挂名协议的效力如何?金牌大律师告诉您,挂名协议风险大,签订需谨慎!
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协议的效力:
即使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有类似“公司实际由实际控制人经营和管理,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约定,该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对外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范围由法律明确,双方私下的约定对外并不能对抗法律的明确规定。
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虽然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要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
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比如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