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一些成立时间短、员工人数少的中小企业,缺乏应有的企业制度和管理经验,往往存在诸多不规范用工行为,使“碰瓷式”不良劳动者有机可乘。加之国家和地方政府为解决拖欠劳务工资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些条款,使之成为违法犯罪的筹码,以“劳务碰瓷”为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谋取不当利益,影响极其恶劣,需引起高度重视。
案例:孙某等数十人在多处企业生产工地,以务工为名与企业项目部签订合同或以口头约定后开始“上班”,“上班”不久便消极怠工、滋生事端,故意让用工企业辞退或借故离开,然后自定标准向用工企业索要“工资”“误工费”“车费”等。在被拒绝后,又以“农民工”讨薪为由,采取聚众到企业及其管理部门上访或者以上访相威胁的手段实施敲诈,先后作案几十起,涉案总金额几百万元。最终孙某等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2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如何避免“劳务碰瓷”?
一是不随意招收不熟悉的马路工。加强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安全用工协议。与民工签订合同,无论困难多大都得签,一旦民工恶意讨薪闹事,拿出合同按合同付款。
二是规范项目部现场劳务管理,做好签到表、考勤单、身份证明、收付款凭证等文件管理。
三是工头带头闹事,施工方可直接发工资给民工,做好合同、签到表、工资表、收款凭证。施工方不欠民工钱,工头即使想闹事也闹不起来。
四是工头从其他地方找民工来闹事,这个只要查他们的身份证和合同是否是你所在项目的便知。有合同的按合同,无合同的恶意讨薪,法律上不予支持。
五是发生碰瓷现象时,及时收集证据,避开在当事人熟悉的区域处理问题。
遇到“劳务碰瓷”如何处理?赶紧报警!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根据意见,“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通常的表现形式有: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其他符合意见规定的“软暴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