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挂在嘴边,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才能更有保障。那么什么是劳动关系呢?简单来说,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最为核心的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为确立劳动关系与具体分工配置而制定的协议,体现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有效期限和劳动者试用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具体报酬结构以及保险购买、福利待遇支付;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其他必须具备的条款与规定。
很多律师都会详细的讲解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却别,这里不再赘述,只是针对劳动合同的特别特别予以说明:1.劳动合同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区别于劳务合同中双方地位平等;2.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用人单位为了减轻责任,就要根据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点单位还有企业年金等,当然实际生活中,许多微小企业普遍存在侥幸心理,逃避前述责任,发生争议后就比较被动。3.国家基于对劳动着的特殊保护,通过立法干预劳动合同的程度不同,例如明确规定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等。4.争议解决的仲裁程序。劳动者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当然,劳动合同的一方对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务纠纷是可以直接起诉,不需要仲裁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