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如何认定处理?
杭州刑事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盗窃罪的犯罪事实是否构成未遂,应当由司法机关调查来决定。盗窃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主要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盗窃罪未遂与盗窃罪预备的根本区别。
(2)犯罪未得逞,这是盗窃罪未遂与盗窃罪既遂的根本区别。
一般情况下,构成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盗窃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律师补充: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