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面前,房子成了当下年轻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话题。许多家庭也未雨绸缪,提早为孩子准备起了婚房。而另一方面,房屋的权属又是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之一。那么,婚前一方签订了购房合同,该房屋一定是个人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是个人财产,但是,在满足某些条件时,也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这就需要主张共同财产的一方利用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证明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是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是夫妻之间可以约定该房子成为共同财产。
对于还没有领证的未婚夫妻在婚前准备买房的话,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彼此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好避免日后房产纠纷带来更大的麻烦。
一、婚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实际支付了全额房款或虽有贷款但于婚前还清,婚后办理房产登记至其个人名下,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全额房款的房产可被认定为系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办理房产证仅是一种延续行为。
二、婚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再支付部分房款,并登记至其个人名下,该房屋婚前支付的房款相对应的份额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支付的部分房款如未有约定亦无证据证明系以个人财产支付,则对应份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并办理按揭贷款,婚后办理房产登记至其个人名下,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通常来说,在与房地产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商品房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房屋应当属于购买人所有。因为购买行为已经完成,即使购买人不结婚,也需要每月支付贷款,婚后共同支付房贷的行为对于获得房产所有权并没有直接联系。离婚时,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婚后房产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应属于夫妻双方对案涉争议房屋的特别约定,即一方已经明示放弃个人所有,转为夫妻共同所有。
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涉案房屋是在结婚前夕,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购买的婚房,且婚后订立《财产约定》,足以证明双方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购房。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