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全文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全文

瑞律网整理发布 550°c 2022-01-08

效力位阶:法律条文

时 效  性: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全文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全文

(1993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8号发布自199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维护国家金融秩序,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货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

第三条国家对货币出入境实行限额管理制度。

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不得超出限额。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第四条携带国家货币出入境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

第五条不得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不得擅自运输国家货币出入境。

第六条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携带、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五一年三月六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同时废止。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历史版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