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公务员法密切相关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对新公务员法进行了逐条释义。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教授介绍,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新增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变化在于: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明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以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二是调整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并对领导职务、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与此相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这是解决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千军万马挤职务晋升“独木桥”的困境所采取的重大改革举措。三是调整充实了从严管理公务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在修订后的《公务员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公务员的行为因法律的清晰规制而更加规范化。四是充实健全了针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机制有关规定,包括奖励机制与社会保险权益等均做出了相应的新规定。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中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以及考核方式、宪法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的规定。可见,这次修订《公务员法》不是小修订,而是做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从而是立法质量的大幅提升,它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走向了成熟、定型发展的法治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