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八条的理解。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八条内容如下:
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履行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的职责,引导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生产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为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服务。
本条是关于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及行业协会基本职责的有关规定。
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与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行业协会是指同行业的经济组织和企业与企业经营管理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的自律性的具有产业性质的经济类社团法人。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成熟,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日显突出,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社会诉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本条明确了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行业协会在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中的职责,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类涉企社会团体作用,制约和消解权力的独断单一,增强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力量,实现社会利益的协调,构建和谐社会。
根据本条例的规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行业协会的职责主要有如下三项:
一、依法履行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的职责。
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行业协会依照章程,履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参与涉及行业与企业的决策、立法论证和咨询,提出有关经济决策和经济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参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的联席会议及专项工作机制,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维护企业与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的建议和要求;建立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理机制,积极支持和帮助企业调查处理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事件,接受企业的委托,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举报、申诉、控告,协助企业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提起仲裁或诉讼;积极支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对国际国内贸易纠纷,主动参与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采取产业保障等贸易救济的申请,协助有关单位开展相关诉讼;依法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委托,协调、配合其他有关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的工作,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管理的合法权益。
二、引导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生产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法明确规定:“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是社会发展对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要求,也是企业生存发展必须履行的社会使命,是企业赢得市场的“通行证”。当今衡量企业成功的标准不仅要看企业盈利情况,还要看企业承担多少社会责任。企业的发展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建立起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文化,从而提高企业的社会地位和形象,赢得社会的广泛支持和认同。
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引导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政策,帮助会员企业树立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观念;协调会员企业与政府之间、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交流与与合作;协助政府制定、修改国家、部门或行业产品标准、服务标准、行业准入标准以及劳动工资标准等;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企业运作,避免无序竞争;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配合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活动,制止垄断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尊重人权、劳工标准、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环境、诚信商誉、提高就业水平、热心公益事业和促进社区稳定等方面尽到自己的责任。
三、为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服务
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行业协会应当以服务为宗旨。服务时协会的立会和生存之本。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行业协会必须根据各自组织章程的要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如: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质量、有深度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政策、信息、技术、财务、价格、管理、人才、市场等方面培训,举办有关行业与企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帮助其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出具诚信证明,宣传、表彰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中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自主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和模范,提高企业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商务交流活动,举办各类展览、展销会,促进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为行业经济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