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担保法第八十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一条内容如下:
权利质押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规定。
本条是对权利质押准用关于动产质押的规定。
本法第四章第一节规定的是动产质押,第二节(本节)规定的是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作为质押的一般形式加以规定的,而权利质押属于质押的特殊形式,除本节对权利质押某些内容作了特殊规定,由于权利质押的许多内容,同动产质押有许多相同之处,因此本条规定,权利质押除适用本节规定外,还准用动产质押的规定。例如,质押合同的内容、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权人的义务、质权实现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