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反垄断法》第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政府反垄断法第十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反垄断法第十一条内容如下: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行业自律要求
【条文注释】1、该条属于义务性规范 ;
2、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主体必须做出某种积极行为的法律规范;根据这类规范,主体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
3、反垄断法中是禁止行业实施 法律所不允许的比如价格联盟这类违反竞争原则的行为。但是,法律同时鼓 励行业加强自律,在行业的企业之间依法开展竞争,来维护竞争秩序,这同 样是我们反垄断法的一个原则。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政府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