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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整理发布 606°c 2023-11-04

效力位阶:法律释义

时 效  性: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八条的理解。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八条内容如下:

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主旨

本条是关于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顶岗实习一般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若学生有实际需求,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须满足《规定》第六条的相关要求。

自行选择的顶岗实习单位应安排专人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学校也应安排指导教师及时跟踪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准确把握学生实习动态,指导学生认真完成顶岗实习。学校指导教师、企业专门人员也应满足《规定》第七条的相关条件。

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学生不得自行选择,应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确保教学目标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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