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七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七条内容如下: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
本条是关于管理人在执行职务时应遵守的义务的规定。
本法赋予了管理人以较大的权利,管理人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按照本条规定,管理人承担的义务是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管理人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职责执行职务,以使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这样才符合人民法院、债权人和债务人与管理人之间所存在的信任基础。基于这种信任,管理人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勤勉尽责就要求管理人要恪尽职责,以一个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执行职务;忠实执行职务,就要求管理人执行职务要忠诚老实,不弄虚作假,不搞欺诈,不得利用自己的地位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牟取私利,也不得为自己牟取私利。如果管理人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没有做到勤勉尽责,没有忠实执行职务,由此给债权人、债务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管理人因玩忽职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债权人、债务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