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内容如下: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本条是关于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使用单位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
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对其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等特种设备是供乘客或游客乘坐的,发生事故,直接造成人员伤害,社会影较大。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是保障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必须强化安全管理,而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做好安全运行的必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确定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制订日常检查的程序和要求,配合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定期检验计划及其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等等。
二、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由于使用单位的规模不同,具有一定规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如一些单位设立的安全管理机构,并在其内配备专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人员等;一般规模较小的单位,可以在其单位内的一些类似职能的管理机构,如设备管理机构、后勤部门等赋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能和责任,并在其内配置专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也可以配置兼职人员,兼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无论是专职或兼职的,其职能和责任都是一样的,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