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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整理发布 497°c 2023-10-20

效力位阶:法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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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内容如下: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主旨

本条是关于询问被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和通知被传唤人家属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本条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传唤后询问持续时间的规定。首先,公安机关在被传唤人到达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传唤的目的是询问被传唤人,及时查明案件的事实。因此在被传唤人到达指定地点以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应当及时询问查证。在传唤之前,人民警察就应当确定需要通过询问查证的内容,准备需要询问的问题,查找相关的材料,安排好询问人员,做好询问的准备。在被传唤人到达指定地点以后,应当及时对被传唤人进行询问,并做好笔录。总之,人民警察不能在被询问人到达指定地点后使被传唤人长时间等待,也不能在其到达后不予理睬或者拖延询问。传唤到指定地点后及时询问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体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公安机关的权威。

其次,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根据刑法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而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在实践中,大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行为人对社会管理秩序随意的漠视和违反而引起的,具有即时眭、易发现等特点,恶意预谋而不好查证的情况很少。有些是发生在邻里、同事间,有些发生在公共场所或者警察在维持社会治安时发现的,比起刑事案件来,情节简单,容易查清。根据治安案件的这些特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查处治安案件,应尽可能在发案现场进行询问查证,这样既容易及时发现、固定证据,掌握第一手的资料,又能够通过调查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使用传唤措施。

另外,目前法律规定的询问查证时间,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传唤时间相比,是合适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本款参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传唤持续的时间限定为八小时。一般来说,八小时是法律规定的公民每天的工作时间,传唤持续八个小时,既保持了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和适当比例,又可以满足公安机关询问被传唤人的需要,且不会影响人民警察和被传唤人的正常生活。

在被传唤人到达指定的地点以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传唤证上记载其到达的时间,并在这一时刻开始计算传唤持续的时间。在询问过程中,公安机关也可以为被传唤人留出适当的休息时间,满足被传唤人基本的生活需求,如进餐、饮水等。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不应采用在传唤中限制这些生活需求的方式对被传唤人进行变相刑讯逼供。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情况复杂,依照条例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一规定对限制公安机关通过传唤任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保障公民的权利,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款吸收了这一规定。在查处治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确有必要延长传唤时间的,应当符合并遵守以下几项要求:1.情况复杂。是指因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主观因素以外的原因,导致在八个小时之内无法结束询问的情况。比如,数人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分别询问过程中需要核对的;一人实施数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八个小时之内不能全部询问完毕的;或者流窜作案、多次作案,违法行为涉及面较广,取证困难的等。2.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是指对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能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情况。本法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其中警告、罚款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处罚,一般事实简单,在八小时内可以查清,没有必要延长询问时间;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主要针对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长时间传唤,往往对其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只有拘留是严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被处罚人逃避的可能较大,适当延-长传唤持续的时间,既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又可以防止被处罚人逃避处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是指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当事人的态度等,可能对当事人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立法中,对同一行为,往往根据性质、危害程度不同,分别规定不同的处罚,由公安机关裁量适用。只有可能适用拘留处罚的情况下,才能延长传唤持续的时间。3.询问查证的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就是说,在被传唤人到达指定地点以后,询问的时间最长可以持续二十四小时。而小是在询问八个小时之后,再延长二十四个小时。如果在询问八个小时以后,发现需要延长的情况,公安机关最多可以再继续询问十六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对前面所述复杂情况在二十四小时内仍不能询问清楚的,也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结束询问,以后可以再到行为人的住所进行询问,或再次依法对其传唤询问。

第二款是关于通知被传唤人家属的规定。传唤在一定时I司内限制了被传唤人的人身自由,应当让其家属知道被传唤人的具体情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其孩子年幼或者亲属疾病无人照料、或者与家属在同一时间另有重要事务安排的情况下,如果不及时通知其家属,还可能会引发其他事件,给被传唤人及其家属和他人的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甚至不幸。因此,公安机关在传唤后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通知其家属,可以是在向其送达传唤书时当场通知,也可以是在被传唤人到达指定地点后马上通知。可以用书面形式通知,也可以通过电话形式通知。通知应当采用合理、及时的方式,能使其家属尽快知道情况。由于传唤的时间较短,一般不宜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委托他人通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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