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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整理发布 107°c 2023-08-04

效力位阶:法律释义

时 效  性: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合同法第一百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条内容如下: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主旨

本条是关于约定抵销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约定抵销,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但两者有不同,主要表现在:

1.抵销的根据不同

法定抵押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方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

2.对抵销的债务的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比如可以约定以煤炭抵销运输费,以二级大米抵销一级大米。抵销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尽管不同,但一般说来,他们的价值基本相当,比如以1500公斤特级苹果抵销2000公斤一级苹果。

3.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

4.程序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

约定抵销使交易活动更加灵活,对当事人也更为便利,但当事人约定抵销必须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防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同意抵销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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